深圳猎头公司的猎头候选人已经接了offer,对于候选人的离职手续我们需要在里面从中的帮助下候选人,以提升候选人对此的信任感和从中可以拉近预期的关系,然而离职手续各公司均有不同,以下是一些通用型离职程序:
一、离职手续
1、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般的要提前一个月,有些高级人才,离职期可能要2-3个月。
2、工作交接。工作交接是离职人员要办理的最重要的程序。特别的高级人才,手上要处理的事情非常的多。所以规范的工作交接要做好清单,按照开列的清单要求交接,特别的正在经手的工作进度情况等。
3、财务算清。交出属于公司的书籍、物品,如有欠款或借物,都要一一归还。同时约定好工资结算的时间。
4、办理合同解除手续。一般的经理人的档案和保险都是由所在公司帮忙缴纳,离职时,这些手续都应该办理,要么转到接受单位或者转到劳动中心。重要的是要开《劳动合同解除》并加盖公章。不管新的单位需不需要,最好开一个,不仅以免有多余的劳动纠纷,而且还是经理人的工作经历证明。
5、人力资源部门清除其数据库记录。
6、其他。有的公司会对离职员工做离职面谈,以便于提供人力资源的管理水平。有些公司会给离职员工开具《推荐信》,以帮助离职员工找到下一个工作。
二、经理人离职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1、注重职业生涯发展
经理人离职一定要做到“表现职业”。所谓表现职业就是指尊重自己曾经的工作,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人际关系、职业口碑等,做到“好聚好散”。有些经理人,擅自离职而不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并且带走其在公司所领用的办公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易携带物品),给企业正常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与财产损失。这样做的结果,从轻了看,是给自己的职业生涯抹黑,从重了看,会涉嫌违法犯罪。现在基本上所有的高级人才交流都要进行背景调查,如果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无异于断送自己的职业生涯。
2、注重职业口碑
如果你想把属于自己的档案带走,交辞职信前就应该处理好。任何资料要带走,先确认是否有知识产权问题,伤害原公司利益的事情不要做。若是进入原公司的竞争公司,尽量避免谈原公司的竞争策略与业务机密。谈论这些虽然可能会暂时性地讨得新主的欢心,甚至可能因此提高自己的薪酬与职位,但会因此而落个背叛与出卖的恶名。避免以负面方式谈论原公司,这会影响你在行业内的声誉。另外千万不要积极挖原公司的人进新公司,否则新公司虽然短期获益,却会令新公司对你渐生防范之心,怕你再度离职时再挖墙角。所以,纵使你对公司有强烈不满,离职要低调。因为外人很难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弄得满城风雨,不免让人质疑你的EQ和为人处事的方法。
3、要求合理补偿,不要事后“打官司”
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经理人离职,原公司要求不能到对手公司,但又没有给予补偿。经理人可能是不好意思跟公司要补偿,公司看经理人没有要求补偿,也就不提。但后来发现经理人还是出现在了对手公司,于是要打官司,而这种官司是对公司来说,是有一次,输一次。其实这里就是一个涉及到竞业避止约定。所谓竞业避止,是指限制员工在离开本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企业在员工入职、工作期间可与员工签订竞业避止协议,也可以在员工离职时与员工签订。这样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竞业避止期限;二是竞业避止补偿。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及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总之,经理人的离职手续的办理,要做到“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让新东家喜欢,让老东家放心。
以上是一些候选人离职时需要了解的,这边妥善的处理与其老东家的关系,能够使候选人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留下好的声誉,毕竟圈子很小,“好聚好散”还是很重要的。